晚上拒绝了一个应酬,带儿子去了迪欧咖啡吃西餐。 应酬是外边的普通朋友临时打电话来约的,出于礼貌,我没拒绝,只是希望朋友改天再约。 妻子出差了,家里就我和儿子,照顾他是我作为父亲的责任,不是麻烦。 去赴应酬,是看似急迫而且有现实收获的事,比如通过参加饭局,和朋友多作交流,能进一步紧密双方的联系。 陪儿子,虽不急迫,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事。 过去忙得不可开交,陪儿子的时间真的很少,现在有时间陪他,我还去赴什么宴。 效果不用多说,儿子很开心。 我当然也高兴。 想起正在读第二遍的《The seven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(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)》,其中一个习惯,就是“要事第一”。 紧迫之事通常显而易见,推拖不得,也可能较讨好、有趣,却不一定很重要。 重要但不紧迫的事,主要有预防性措施、建立关系、明确新的发展机会、制定计划和休闲等内容。重要性与目标有关,凡有价值、有利于实现个人目标的就是要事。 一般人往往对燃眉之急立即反应,对当务之急却不尽然,所以更需要自制力与主动精神,急所当急。 若要集中精力于当急的事务,就得排除次要事务的牵绊,此时需要有说“不”的勇气。人各有志,各有优先要务。必要时,应该不卑不亢地拒绝别人,在急迫与重要之间,知道取舍。 |